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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自贸改革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01-06 13:35
  • 来源: 自贸改革创新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自贸改革创新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2019年共更新、新增政府信息1条,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贸改革创新局配合提供机关职能、单位简介、办公地址及电话等,由区政务和大数据局统一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区财政局统一制作并公布内设机构部门预决算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和处理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细化不到位、信息报送不规范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存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落实,持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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