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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0 09:05
  • 来源: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特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2021年东湖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武新管政务[2021]174号),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全面公开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先后印发《东湖高新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武新管政务[2021]13号)、《2021年东湖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武新管政务[2021]174号),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的责任单位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公函、电话和月报等形式督促各部门更新责任栏目。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努力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和及时回复申请人,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东湖高新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武新管政务[2021]173号),详细说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区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南,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

(三)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依据《2019年度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全省政府网站2021年第一次交叉读网指标》新开设了意见征集、回应关切、投资服务等栏目,制作了“疫情防控”、“2021全国两会”等专题栏目。依托“光谷政务”微信公众号,把政务服务信息主动、及时、全面且准确地推送至企业、群众,目前“光谷政务”公众号关注量已超42万人,推文总阅读量超85万人次。开设“政府公开信息自助查阅”专窗,专人值守,并配备电脑、打印机、政府公报架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已全部按期答复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展现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对我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在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需要多部门配合、多环节公开的领域,各单位之间协调联动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东湖高新区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将东湖高新区政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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