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2 10:44
  • 来源: 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东湖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梳理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起草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各部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完成32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精度。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响应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主动公开投诉反馈渠道,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022年,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动通过东湖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工程建设领域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各类信息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统筹指导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申请人身份敏感、涉及面广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研判。2022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23件,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清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0件。

二是与司法部门对接,全面梳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主动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街道做好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同时根据武汉市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敏感信息,确保隐私信息不上网,杜绝个人隐私信息在政务网中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改版升级区级门户网站,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布局优化,集成设置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网上服务、互动交流、世界光谷六大版块,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阵地以及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2022年我局官方微信“光谷政务”公众号影响力显著提升,推送各类实时热点、政务服务、公示公告等共150余篇,关注量超45万人,推文阅读量超70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区政务网开设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责任单位,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任务,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积极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21年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