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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部门决算公开

  • 2024-09-29 16: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2023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4929


    


第一部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划分,环境水务局承担全区环境保护、水务管理及维护等方面行政职能。具体职能有:

  1. 负责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 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

  3.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4. 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污染设施闲置与拆除、危废转移处置等工作;

  5. 负责城市排水管网、水利设施等维护管理,水土保持和湖泊管理等工作;

  6. 负责水务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 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供排水行业、再生水利用行业。负责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8. 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水政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问题。负责湖泊禁养工作;

  10. 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环境水务局本级决算组成。


第二部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部门为管委会内设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7,891.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 支总计各增加18,677.68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务工程建设项目2.5亿元以及统筹优化项目导致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7,891.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677.68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务工程建设项目2.5亿元以及统筹优化项目导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91.1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7,891.1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891.16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务工程建设项目2.5亿元以及统筹优化项目导致。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项目支出67,891.16万元, 占本年支出100%

3:支出决算结构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891.16万元。与2022年 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77.68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新增“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务工程建设项目2.5亿元以及统筹优化项目导致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47.1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5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4.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03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水务维护相关预算支出年度部分列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度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4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9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55.76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是我局水务维护相关预算支出年度部分列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度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47.16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59.51万元,占0.61%。主要是用于因防疫需要,对集中隔离点尾水进行消毒隔离点医疗物资、医疗废物转运等支付项目尾款

2.节能环保支出(类)合计4,235.42万元,占9.91%,其中:污染防治(款)1,958.99万元,污染减排(款)81.0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195.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主要是用于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一般重点工业企业)及加油站、储油库等水、气、土监督性监测及汽车尾气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项目;年度内开展各街道空气自动监测微型站数据服务、水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服务等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合计38,237.30万元,占89.45%,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8,190.36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507.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19,53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主要用于对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治理以及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4.9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4.9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合计14.92万元,占0.03%。主要用于年度内中央及市级专项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年度内按要求支付了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348万元, 支出决算为42,74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2,747.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 水务建设19,756.24万元,主要成效用于2023年度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分散式污水处理,明渠、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东湖、南湖、汤逊湖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2.湖泊保护经费项目968.8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落实河湖长制等湖泊巡查保护等日常性工作,河湖水质提升、河流确权划界、高校雨污分流,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3.水务维护16,382.4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全区市政排水设施、涵闸、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安全畅通运行的维护管理,保障全区内的雨污水排放畅通、达标,开展水库维护相关工作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4.防汛经费项目106.13万元,主要成效用于防汛设备、物资采购,汛期人员值守、设备巡查、应急抽排,以及防汛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5.综合管理服务项目318.04万元,主要成效用于环境辅助管理购买服务工作,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环境统计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的支出;

6.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项目支出99.4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数据采集交换平台的建设和实施,建设生态环境智能决策系统、系统等保测评等所产生的费用的支出;

7.隔离点垃圾转运处置及污水消毒服务259.51万元,主要成效因防疫需要,对集中隔离点尾水进行消毒;隔离点医疗物资、医疗废物转运项目尾款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上报经费差额表,人员经费及公用费用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因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本部门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144.00万元,本年支出25,14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上报经费差额表,“三公”经费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因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环境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36.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3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82.10万元, 占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环境水务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7,89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绩效相关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我部门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项目立项规范、完整,资金使用合规,预算执行准确、及时和有效,履职情况良好,较好地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67,891.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中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级别评定相关要求,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环境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6.23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9个一级项目。

1.水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水务建设项目年初财政预算数23,355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应项目相关预算被统一收回,故实际预算数为19,778.4328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9,756.2428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

2023年水务建设项目共支付19,756.2428万元。支付“水务建设”资金的项目有:五加湖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汤逊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赵家池区域)、南湖片区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及智能监测PPP项目、豹澥还建区域污水系统治理(第三批)工程、南湖、东湖、汤逊湖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一期)、南湖区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严家湖退塘还湖二期等工程项目年度预算款项。

下一步改进措施:

提前谋划,强化项目前期。针对前期项目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延迟等情况,分析原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统筹各建设单位科学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合理制定建设进度,提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统筹考虑政策、土地等要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明确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一方面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坚持定期调度,统筹解决水务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倒排项目工期,定标挂图作战,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全力全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合理计划,强化预算执行。一方面加强前期对建设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预算计划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计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强化对各建设单位重点项目工程投资进展的监督工作,严格做到周周报进展,每月一通报,压实投资任务,确保各项工程按计划节点稳定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2.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号)水务维护项目年初预算数18,091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6,382.42万元,预算执行率90.56%

通过水务维护项目的实施,开展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认真做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升水库专业化管护,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堤防、河道实行全天候监管,保障长江高新段安澜;深入推进依法治水,推进排水许可执法管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进度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提交请款资料;

按合同约定条款建立预算执行月通报机制,每月定期通报付款进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湖泊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号)湖泊保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855万元。年度内对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517.3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968.87万元,预算执行率63.85%

通过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开展河湖长制辅助管理服务工作使得高新区在2023年度取得市级考核排名第二、新城区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对高新区河湖渠界桩维护、高新区湖泊蓝藻防控、黑臭水体公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湖泊清淤及闸口水面保洁等相关工作,促进高新区河湖水环境向好发展。

湖泊保护经费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南湖、汤逊湖入湖重点闸口清淤及其水面保洁常态化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6月份,且因民院闸,茶山刘闸,锦绣良缘和水蓝郡四个闸口与局内建设项目施工区域重叠打围,故无法实施闸口清淤和湖面保洁维护内容,服务期相应顺延,故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启动时间较晚,合同履约开始时间晚且维护范围与项目建设区域重叠,无法按年度支付费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合理测算项目开展时间节点,重点考虑当年实际支付情况,并将项目进度纳入预算编制过程中,统筹全局的项目考虑项目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预算和采购预算金额。

4.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号)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26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921.55万元,预算执行率72.91%

2023年度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和污染总量核查;企业废水废气治理设备使用情况监测;移动源排气污染监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服务;空气质量第三方技术服务;空气质量区控点数据服务;改善空气质量雾炮车服务;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和运输处置。

通过环境污染监管项目的实施,全面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及运输处置,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存在问题:(1)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标,原因是:2023年以来,高新区大气环境由于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夏季臭氧传输影响、武昌殡仪馆(洪山区管辖)季节性影响、燃放鞭炮问题、国控点周边工地管控问题、国控点监测设备影响等因素,故该指标与年初目标值有偏差;

2)由于受项目进度及实施单位请款节点影响,年度内环境污染监管项目整体支出1-9月执行率不高,项目主要款项集中在11月和12月,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

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2023年高新区各项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科学合理设置2024年绩效目标体系;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各项目实际,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强化环境监察装备,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企业环保工作互学互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打造良好的环境安全及营商环境。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自评结果与完善项目管理相结合。针对项目自评结果,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过程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程序适当调整绩效指标,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既定指标的项目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

2.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详细编制,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可以在编制预算的同时编制实施计划,并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跨年度项目分年度下达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


第四部分 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硬仗硬结

自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东湖高新区共接受三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共122项,已完成113项。第一轮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共210件,已全部办结;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30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5件,已办结13件,剩余22件正在整改推进中。

其中南湖问题是环保督察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环境水务局锚定目标,探索出南湖流域治理的“光谷模式”。2023年,南湖高新区水域扛住了持续高温、汛期调蓄的压力,水质达到Ⅳ类,在近20年内属首次;南湖流域的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约33.52万吨/日,较同期增长42%;目前东湖高新区南湖流域已完成区级验收。赵家池明渠问题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现由省住建厅上报国家销号。

主动明责领责担责,强化一线战时攻坚。建立以“主要领导统筹调度、分管领导包保推进、骨干同志专人负责”的推进责任体系,“局+平台吹哨、街道部门报到”,分级分类研究的问题协调机制,南湖一线攻坚指挥部成立以来,共形成日报401份,开展周拉练、周通报54次。着眼全域系统治理,科学谋划巩固项目。从陆域、水域、建管三个维度,总结7大问题,仅1月余策划了南湖PPP项目、重点闸口改造、锦绣良缘调蓄池、赵家池巩固提升等4大项目。其中南湖PPP项目,依法依规启动至入库仅历时2个月,开创了PPP项目入库效率之最。

坚持建设管理并举,创新效果管控模式。从制度、过程、效果三个维度加强过程管理,印发了水务工程质量监管流程、小流域治理攻坚方案、面源示范单元建立等制度,形成“建设-监督-监测-整改-验收”五位一体的闭环管理模式。将高新区南湖汇水范围19.55平方公里按照茶山刘、民院闸等8个排口汇水分区,科学细分为20个小流域,以小流域逐个达标为项目攻坚的思路,目前已完成12个小流域达标改造。创新面源治理新机制,推广商街自治,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基层治理的管理机制,通过“三定、四有、五到位”常态管理模式,打造南湖流域治理典范区。

(二)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碧水攻坚战。2023年高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南湖、汤逊湖水质好转,水质均为Ⅳ类,牛山湖、严西湖、严东湖、五加湖、豹澥湖、严家湖水质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水质类别分别为Ⅱ类、III类、III类、Ⅳ类、Ⅳ类、III类,车墩湖水质较去年同期下降,水质类别为Ⅳ类。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和牛家村断面为II类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一是建立“河湖长制+检察长”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院士”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水生态、水环境的持续修复和河湖长效管理。针对重点河湖主动作为,联合武鄂两地四区印发《武汉东湖高新区与鄂州市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跨界河湖共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以流域为单元,一体化谋划流域保护。全区共设立三级河湖长222名,实现了全区9个湖泊、28条港渠,4条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区、街、村三级全覆盖。实现小微水体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小微水体。

二是按照《东湖高新区河流排口溯源整治清单及“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有序推进16个河流排口溯源整治工作,整治完成率已满足市级要求。持续开展工业园区问题整改工作。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根据武汉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水质考核要求。

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129日,东湖高新区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O3_8h平均浓度为17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

一是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降低了预警启动的门槛,对预案9个大项,共30项内容进行修订调整;推进17家拟申报B级企业绩效提级,对接15家企业申报C级。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94家企业信息核实更新,筛查出62家涉气企业增补进应急减排清单。

二是推进工程减排。持续推进大气治理项目,目前已有87个项目提交完工佐证材料。开展50个项目的减排量核算。加强VOCs专项检查,排查企业80家次,发现问题65个,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移动源污染治理。截至目前,东湖高新区共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执法66次,路检整治高排放柴油车辆2480辆。对153台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并现场下达维修告知书。开展入户抽测检测柴油车辆970台(全年任务960台),其中11台尾气排放不合格,均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是开展工地净尘行动。联合建设局、城管局、相关街道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班,通过无人机巡飞监测空气质量配合地面专人巡查,精准摸排污染高值区域,发现问题现场督办、一线调度。截至目前,东湖高新区空气质量办已累计督办整改96个重点问题。

打好净土清废战。一是全力推进土壤修复治理。20233月,原葛店化工厂南区A地块、吕墩化工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并顺利移出湖北省污染地块名录;南区B地块污染土方量7.53m3,已完成修复治理100%,正在推进修复效果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南区C地块污染土方量16.12m3,已完成修复治理任务99.2%;督促18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督促中科院岩土力学研究所、远大武汉医药研究院公司、佛祖岭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并按要求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系统。

二是开展小微企业收集试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题,扭转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成本高、风险大等困境。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单位已服务辖区小微企业近100余家,收集转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上百吨,累计为小微企业减本降负50余万元,得到了小微企业的高度认可,有关服务案例已在《中国环境报》《长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三)全面推行流域综合治理

高位规划服务武汉新城建设。为全面打造流域水环境治理示范区,现代化宜居韧性湿地样板区,我局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流域治理思路,结合顶层设计规划内容,采取分片打包形式统筹开展水生态、水安全、水智慧、水资源、水文化、水经济的相关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东湖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再生水专项规划》《现代水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启动招标工作。

积极谋划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根据武汉新城的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谋划水务项目。先后谋划了豹澥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汤逊湖流域(高新片区)排涝防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左岭片区厂网站排水系统优化项目等项目,其中豹澥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可研方案已获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深化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同时为尽早缓解豹澥河污水入河问题,已先行启动一期项目豹澥河标段(包含九龙溪、九峰溪、龙山溪等)施工建设;汤逊湖流域(高新片区)排涝防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完成可研方案已获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编制。

(四)扎实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截至20231130日,共完成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审批145项(报告书9项、报告表13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127个。总投资2621239.9万元,限时审批率100%;严把环评质量,开展技术复核。组织16个项目召开技术审查会,127个告知承诺制项目邀请专家进行技术复核交流。跟踪服务重点项目。2023年截至目前,共现场踏勘上门服务企业104次。推进“减证便民”,为3家企业提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服务。

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2023年截至1130日,共发放排污许可证71家,其中首次申请4家,变更申请34家,重新申请9家,延续21家,审批部门变更3家。审核2022年排污许可单位年度执行报告43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4家。

做好供水保障服务。为保障区域内居民的用水安全、便捷,提供高质量的供水服务。我局强化老旧社区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的推进力度,针对豹澥C10地块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进展滞后问题,组织专题调度,并定期报送工程进展;严格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的验收标准,已完成27个小区二次供水验收,其中新建小区21个,老旧小区6个。

配合办理排水许可证。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联合政务和大数据局推行帮办、上门办、集体办等措施,全市率先实施排水许可双承诺办理,2023年累计派出5704人次,2852车次,新增办理排水许可1032份,较2022年办证数量增长299%,累计排查四类排水户13003户,办证8521户,综合办证率71.8%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检查企业167家。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35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份,罚款172.191万元,不予处罚决定书2份,查封扣押决定书2份,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1份,开展生态损害赔偿1例。积极参加各类执法比武活动,我局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知识竞赛三等奖、武汉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团体三等奖,其中两名执法人员获评个人二等奖和三等奖。

强化水土保持执法。2023年,共巡查生产建设项目187个,下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知书31份。对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水土保持扰动图斑141个进行复核,其中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2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办理2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完成4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累计征收336.62万元,积极联合各园区办、政务局、税务局宣传落实降低企业成本的优惠政策。

严格排水许可执法。实施《东湖高新区重点河湖流域水环境专项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开展加油站、加气站、汽车4S店、两洗一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个专项行动。依托街道赋权联合查处案件,多次“以案代训”方式对各街道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培训,2023年对违法排水、影响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已立案46起,结案30起,处以罚款76.7万元,各街道办理赋权案件3起。探索实施排水二维码管理,实时扫码一“码”直达,进一步压实排水户责任。

(六)高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对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印发了创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规划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党工委书记、区管委会主任任双组长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完成预验收整改,东湖高新区经自评估39项考核指标已全部达标,202311月正式接受了省级预验收并按专家意见完成整改,经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认定基本符合省级验收要求。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东湖高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东湖高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并按照任务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按照《武汉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辖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取得了在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试点单位已开展收集试点工作,签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60余家,收集处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50余吨。

协同推进双碳工作。全区1家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8家企业参与湖北省碳排放交易,通过培训会、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对高新区碳履约企业开展碳核查、碳履约相关工作贴身服务,协助企业按时按量完成碳履约;积极开展低碳试点,花山生态新城获批低碳城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获批省级低碳校园、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公司获批市级低碳示范工程试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位获评绿色工厂。

(七)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加强政治建设。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武汉新城建设实际出发,六位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南湖水流域综合治理、东湖高新区排水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的研究、豹澥湖流域治理研究”等6项调研选题,推进解决环境水务领域问题14件。

抓牢组织建设。完善制定作风建设、三会一课、辅助人员管理等4项工作制度,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政治巡察会议活动共16次;拓展党建共建,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为指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盟企业到九峰德欣里、景源里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环保宣传、慰问困难群众及留守儿童等510件实事,累计赠送慰问物资5700余元。

加强能力建设。实施“大学习”“大练兵”“大调研”活动,全局共120余人次通过脱产培训、视频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参加省市相关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了全局业务工作水平;2023年,学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辩论赛活动中,我局荣获团队、个人优秀奖,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本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环境水务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一)自评得分

经相关业务科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2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指标为68,847.94万元,全年实际支付67,891.16万元,执行率为98.61%

序号

预算项目

全年预算(万元)

实际支付金额(万元)

1

水务建设

19,778.43

19,756.24

2

水务维护

17,058.39

16,382.42

3

湖泊保护经费

1,060.35

968.88

4

防汛保障经费

140.18

106.13

5

环境污染监管经费

921.56

921.56

6

综合环保

859.90

856.38

7

综合管理服务

395.54

318.04

8

防疫经费

259.51

259.51

9

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

99.46

99.46

10

白浒山水厂改制期间费用

178.95

178.95

11

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

507.00

507.00

12

基建支出

1,886.00

1,886.00

13

九峰明渠应急处置费用

337.68

337.68

14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奖励资金

100.00

72.99

15

武财建[2022]150号市级城建水务专项补助资金

5.00

5.00

16

武财建【2022274号省级污染减排以奖代补资金

81.00

81.00

17

武财农【2022750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10.00

9.92

18

武财建【2022501号关于2022年城市排水管网疏通清淤补助资金

144.00

144.00

19

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5,000.00

25,000.00

20

东湖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评工作

25.00

-   

合计

68,847.94

67,891.16

2023年度本部门调整后预算数总额为68,847.94万元,执行数为67,891.1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8.61%,该项指标评价得分19.72分。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力争完成空气质量指标目标任务,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1)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数量,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94家企业信息核实更新,筛查出62家涉气企业增补进应急减排清单。完成2621辆柴油车路检工作;完成155家企业监测工作;

质量指标:减少碳排放、协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联合建设局、城管局、相关街道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班,通过无人机巡飞监测空气质量配合地面专人巡查,精准摸排污染高值区域,发现问题现场督办、一线调度。东湖高新区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O3_8h平均浓度为17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

效益指标:一是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降低了预警启动的门槛,对预案9个大项,共30项内容进行修订调整;推进17家拟申报B级企业绩效提级,对接15家企业申报C级。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94家企业信息核实更新,筛查出62家涉气企业增补进应急减排清单。

二是推进工程减排。持续推进大气治理项目,目前已有87个项目提交完工佐证材料。开展50个项目的减排量核算。加强VOCs专项检查,排查企业80家次,发现问题65个,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数量指标:对高新区内豹澥污水处理厂、左岭污水处理厂、光谷大道排水走廊等41座雨污水泵站开展运维服务;对辖区内10540.46km雨污管网进行疏浚服务;开展水库一库一策工作,形成报告。

质量指标:2023年高新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南湖、汤逊湖水质好转,水质均为Ⅳ类,牛山湖、严西湖、严东湖、五加湖、豹澥湖、严家湖水质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水质类别分别为Ⅱ类、III类、III类、Ⅳ类、Ⅳ类、III类,车墩湖水质较去年同期下降,水质类别为Ⅳ类。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和牛家村断面为II类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污水处理厂、泵站未发生意外停产情况。

效益指标:为全面打造流域水环境治理示范区,现代化宜居韧性湿地样板区,我局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流域治理思路,结合顶层设计规划内容,采取分片打包形式统筹开展水生态、水安全、水智慧、水资源、水文化、水经济的相关建设工作。

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市长热线、阳光信访满意度95%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年度内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我局对污染源地区加强了抽样监测工作,增加了原有监测任务,对增加部分款项支付由于受进度影响有一定延迟。分项如防汛经费、综合环保项目等预算执行率不高。

2)我局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年度内项目整体支出1-9月执行率不高,项目主要款项集中在11月和12月,预算执行率不均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绩效目标编制不够深入。绩效目标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需要加强,主要是对绩效目标编制的学习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置把握不准确,有待深入学习和拓展。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

坚持编准、编实、编细预算。根据预算编制原则,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积极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和鼓励作用

基于绩效目标相关性、重要性原则,删除不在本年工作计划范围内及与项目职能关联度较低的指标;同时根据绩效目标表意清晰、合理可行原则,优化绩效目标。

3.上年绩效结果运用

提高对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关注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绩效自评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制定合理绩效目标,尽可能做到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便于绩效全过程监控,保障控制绩效评价的客观程度。

二、2023年度水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水务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9.89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水务建设项目年初财政预算数23355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应项目相关预算被统一收回,故实际预算数为19778.4328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9756.2428万元,预算执行率99.8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3年水务建设项目共支付19756.2428万元。支付“水务建设”资金的项目有:五加湖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汤逊湖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赵家池区域)、南湖片区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及智能监测PPP项目、豹澥还建区域污水系统治理(第三批)工程、南湖、东湖、汤逊湖水环境提升治理工程(一期)、南湖区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严家湖退塘还湖二期等工程项目年度预算款项。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执行预算数22.19万元,未执行百分比为0.11%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部分预算单位在年底扎账前未能满足付款条件,导致无法支付相关费用。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提前谋划,强化项目前期。针对前期项目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延迟等情况,分析原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统筹各建设单位科学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合理制定建设进度,提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统筹考虑政策、土地等要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2)明确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一方面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坚持定期调度,统筹解决水务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倒排项目工期,定标挂图作战,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全力全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3)合理计划,强化预算执行。一方面加强前期对建设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预算计划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计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强化对各建设单位重点项目工程投资进展的监督工作,严格做到周周报进展,每月一通报,压实投资任务,确保各项工程按计划节点稳定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2023年度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水务维护项目自评得分98.11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号)水务维护项目年初预算数18091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 16382.421514万元,预算执行率90.56%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水务维护项目的实施,开展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认真做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升水库专业化管护,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堤防、河道实行全天候监管,保障长江高新段安澜;深入推进依法治水,推进排水许可执法管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项目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前三季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内容受考核进度,请款单位资料提交不及时影响了款项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进度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提交请款资料;

按合同约定条款建立预算执行月通报机制,每月定期通报付款进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023年度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湖泊保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1.5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号)湖泊保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855万元。年度内对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517.3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968.87614万元,预算执行率63.8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开展河湖长制辅助管理服务工作使得高新区在2023年度取得市级考核排名第二、新城区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对高新区河湖渠界桩维护、高新区湖泊蓝藻防控、黑臭水体公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湖泊清淤及闸口水面保洁等相关工作,促进高新区河湖水环境向好发展。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闸口保洁数量未达到年初预期值。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南湖、汤逊湖入湖重点闸口清淤及其水面保洁常态化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6月份,且因民院闸,茶山刘闸,锦绣良缘和水蓝郡四个闸口与局内建设项目施工区域重叠打围,故无法实施闸口清淤和湖面保洁维护内容,服务期相应顺延,故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启动时间较晚,合同履约开始时间晚且维护范围与项目建设区域重叠,无法按年度支付费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合理测算项目开展时间节点,重点考虑当年实际支付情况,并将项目进度纳入预算编制过程中,统筹全局的项目考虑项目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预算和采购预算金额。

2023年度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3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2.5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3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321)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26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921.555112万元,预算执行率72.9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3年度环境污染监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和污染总量核查;企业废水废气治理设备使用情况监测;移动源排气污染监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服务;空气质量第三方技术服务;空气质量区控点数据服务;改善空气质量雾炮车服务;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和运输处置。

通过环境污染监管项目的实施,全面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及运输处置,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3.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1)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到年初目标值。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空气质量优良率未达标,原因是:2023年以来,高新区大气环境由于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夏季臭氧传输影响、武昌殡仪馆(洪山区管辖)季节性影响、燃放鞭炮问题、国控点周边工地管控问题、国控点监测设备影响等因素,故该指标与年初目标值有偏差;

2)由于受项目进度及实施单位请款节点影响,年度内环境污染监管项目整体支出1-9月执行率不高,项目主要款项集中在11月和12月,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结合2023年高新区各项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科学合理设置2024年绩效目标体系;

2.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各项目实际,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

3.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强化环境监察装备,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4.推进企业环保工作互学互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打造良好的环境安全及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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