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保税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拟定保税区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保税区内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宜,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打造国际化投资招商信息平台;
3.协调派驻保税区的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管理部门开展相关业务;
4.组织协调和指导保税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
5.负责保税区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1年9月现实有在职工作人员1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3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857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88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426万元,增长29.24%,主要原因是园区服务面积扩大,一次性项目增加。安排情况如下:
1.园区行政管理事务类专项592.6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房屋租赁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共开支。
2.招商工作专项17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广告、招商引资、举办及参加展会等。
3.党建工作专项40.4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党建宣传、党员培训教育等活动。
4. 周年宣传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周年宣传资料印制、媒体宣传推广。
5.机动费20万元。
6.自贸办工作专项160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办差旅、办公和员工培训等日常工作经费、先行先试改革课题研究经费。
7.海关专项616万元。主要用于驻区海关日常运维费、协管员劳务费等。
8.国检专项241万元。主要用于驻区国检日常运维费、协管员劳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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