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武新管教文体字〔2019〕1号)以及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申请认定工作,同时以申请认定为契机,对全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教育安置覆盖,不漏一人,做到“一人一案”。
一、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
(1)2025级持有残疾证的新生,具体包括:①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等四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学业水平明显落后于班级其他学生;②精神残疾类别如自闭症,肢体残疾类别如脑瘫等,符合轻度残疾标准,也可以申请随班就读。
(2)2025级拟办理残疾证的新生。
(3)疑似残疾儿童,即持有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和专业机构证明的儿童。
(4)往届办理缓学学生,2025年缓学新生应办理缓学手续,2024年及以前已缓学今年应办理入学手续申报认定的新生。
二、核查工作
(一)核查一年级和七年级应届残疾学生:一年级残疾儿童应入尽入,资料准备齐全;七年级残疾儿童少年资料齐全,无遗漏(小学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小学主动对接,转交到对口初中)。
(二)核查往届生到校情况:档案资料(包括认定、辅导或送教资料)和学籍。
(三)核查中途异动的残疾儿童情况:异出学生要及时将学籍转入接收学校;转入残疾儿童的学籍档案及时纳入学籍管理,完善一生一档。
(四)核查初中残疾学生情况:初中残疾学生毕业后须按时发放毕业证,请在学校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名册中备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抓紧落实,于10月11日前将今年秋季需申请认定残疾儿童纸质资料和往届残疾学生安置名册盖章版送到教育局7009办公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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