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检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翼博书店等66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存在无实际经营场所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翼博书店等668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现将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30日,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6日。
如你(单位)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的规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同时,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请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附件: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66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单
联系电话:027-67880666转3转3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中心二楼D区
邮政编码:430075
审批机关
2023年5月8日
关于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pdf
附件: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66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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