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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处理决定书(武汉晶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2025-10-27 14:30
  • 来源: 内设机构

武市监东湖撤决字〔2025〕033号

    当事人:武汉晶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X2FM3U

    法定代表人:钟涛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二期第1幢2层3号(08)

    2025年6月9日,本局受理蒋启满提交的材料,反映你司涉嫌冒用其身份证信息登记为监事,并申请撤销登记。

    根据蒋启满提交的撤销登记申请材料,本局对你司涉嫌冒用蒋启满身份信息,于2017年11月15日设立时将蒋启满登记为监事的情况进行调查。你司设立时提交的蒋启满身份证复印件并非蒋启满当时所使用的最新身份证;经向税务、人社部门核实,未查询到蒋启满在你司的相关实名或参保记录;你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其他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本局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蒋启满涉嫌被你司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蒋启满在你司的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十日内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个月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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