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市监东湖撤决字〔2025〕022号
当事人:武汉和智聚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32C6K
法定代表人:文斌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一区15栋11楼1102室
2025年4月3日,本局受理叶文平提交的材料,反映你司涉嫌冒用其身份证信息登记为监事,并申请撤销登记。
经查,你司于2015年9月25日设立登记时,将叶文平登记为公司监事。你司设立登记经办人孙小娟表示注册公司未受到叶文平的委托,也没有见过叶文平本人,叶文平的身份证是他人给的;经向税务、人社部门核实,未查询到叶文平在你司的相关实名或参保记录;你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其他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本局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叶文平涉嫌被你司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叶文平在你司的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十日内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个月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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