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市监东湖撤告字〔2026〕011号
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住所变更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撤销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住所变更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11月27日,本局根据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相关线索,对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住所变更登记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将住所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56号安腾国际广场12层01室”,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佛祖岭一路11号厂房1号4楼4号房编号21”。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业务时,提交的住所使用证明材料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承诺变更后的住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佛祖岭一路11号厂房1号4楼4号房编号21。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发现,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经该地址产权方证明,该登记住所地址不存在。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2日、2025年5月1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交该次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变更后的住所信息由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本局将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住所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天(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6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本局拟决定撤销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住所变更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湖北中教云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27-67880666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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