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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罗辉清、黄为群、陈作兴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 2026-03-23 14:42
  • 来源: 区社会事务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辉清、黄为群、陈作兴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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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420122********1634

420122********2012

420112********2018

案件名称

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处罚编号或文号

东新农(渔政)[2025]5

处罚事由

违反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26319

处罚机关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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