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市监东湖撤决字〔2026〕012号
当事人: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X8H02R
法定代表人:吴才杰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06号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商务酒店5层504室
2025年10月27日,王世界向本局提交材料,反映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登记为公司监事,并申请撤销登记。经审查,本局于2025年10月29日决定予以受理,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查,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办理设立登记时,将王世界登记为监事,但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王世界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限2013.01.29-2033.01.29)并非王世界当时所使用的最新身份证。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经办人表示,未受到王世界的委托注册公司。经向税务和人社部门核实,未查询到王世界在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实名或参保记录。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其他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本局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将王世界涉嫌被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45天(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王世界在武汉朗思祺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十日内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个月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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