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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公示

  • 2026-04-29 09: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来函反映我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如下)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清税证明》,并据此办理注销登记。本局市场监管所现已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上述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对名单中的个体工商户上述涉嫌虚假登记事项有异议或补交事实的相关市场主体及利害关系人,请依法及时与市场监管所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何刘路明畅里社区一栋门面房第六市场监管所

联系电话:027-87635376

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登记事项

1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牛面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92420100MADLNXA41U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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