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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处理决定书(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6-07-13 11:00
  • 来源: 内设机构

武市监东湖撤决字〔2026〕029号

         当事人: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AXAM0C

         法定代表人:肖腾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3栋3层07号(A107)

         2026年5月28日,周勇向本局提交材料,反映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登记为公司监事,并申请撤销登记。经审查,本局于当日决定予以受理,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查,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股东(持股100%)均为肖腾,登记时进行了电子签名,监事为周勇。在调查过程中,肖腾承认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他人让其以自己的身份注册的,其不认识周勇,不知晓周勇担任监事的情况,也不知道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中周勇身份信息的来源,肖腾对周勇反映身份信息被冒用以及申请撤销监事登记无异议。据代办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武汉帮得来税务代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承认,上述登记是线上接受的委托代理,其未见过委托人,周勇的身份信息是委托人提供的。经向税务及人社部门核实,未查询到周勇在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实名办税或者参保记录。综上,本局认定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监事登记(备案)的情形。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以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周勇在武汉陆上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十日内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后六个月内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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