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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武新市监罚送告〔2026〕4号)

  • 2026-07-14 15: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武新市监罚送告〔20264

武汉亚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7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武新市监罚告〔2026〕105号)》,因公司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经查,你(单位)2023、2024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分别在2024年7月8日、2025年7月8日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2026年4月24日仍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之日起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武新市监罚告〔2026〕10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人:李乂、杨裕华  联系电话:027-87408367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263号曙光商贸城二楼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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