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武发改体改〔2022〕524号)要求,我们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发改局会同高新区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东湖高新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凡未纳入省、市、区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前置条件;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附件:东湖高新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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