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湖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现将《东湖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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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pdf
国办函〔2020〕109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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