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2025-06-17 16:38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
设置,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联系
方式,负责人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全社会
2政府领导姓名、简历、主
管或分管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
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全社会
3世界光谷行政区划、自然资源、人口分布、经济概况、教育概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
  区划等介绍性信息。
全社会
4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
文件
本地区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号、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
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
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全社会
5其他主动公开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包括本部门制定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通知公告,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社会
6政策解读政策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
主要内容和解决
的问题等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
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
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
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
策解读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
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
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全社会
7政策问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通过问答形式开展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全社会
8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
获取方式,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名称、办公地
址、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
号码、互联网联
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
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内容。
全社会
9人事信息干部任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公布招
  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全社会
10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岗位、资格条件、
拟聘人员名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公布招
  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全社会
11  规划信息  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部门计划和总结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及相关政策。
全社会
12统计信息社会关注度
高的本地区本行
业统计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
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
统计数据。
全社会
13财政资金区级政府财政预
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
算、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社会保
险基金预算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办发〔2019〕77号: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
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
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
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表,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对下安排转移支付
  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地方一般公
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
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
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
  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
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
进行说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
信息,包括: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
  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
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
列出空表并说明。
全社会
14部门预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表,财政拨款收
支情况表,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情
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
费支出表,本部
门职责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
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
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
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
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
拨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
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
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
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
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
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
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
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
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
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开展情
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全社会
15政府债务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还本付息信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全社会
16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清单、政策文件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全社会
17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行政许可外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
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全社会
18行政处罚外链全社会
19权责清单外链全社会
20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实
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
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
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
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
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全社会
21“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
划,抽查检查结果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规范涉
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统筹制
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
会公示。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
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
要及时调整并公示。
全社会
22确需保留的
证明事项清
本部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包括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9〕14号: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全社会
23行政事业性
收费
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收费主体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二十六条:收费单位
应当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
体、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等
全社会
2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等信息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第380号令)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全社会
25住房保障领域年度建设计划,公租房申请受理及审核结果,配给房源信息,分配结果,配租配售公告,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结果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98号)、《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全社会
26  乡村振兴  公开扶贫、乡村振兴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3号)。
全社会
27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行政处罚等信息;
聘请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相关信息;
每年定期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武政办〔2018〕102号)。
全社会
28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社会
29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相关政策等信息。福利补贴发放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6号)四、公开重点(三)社会福利领域。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调整、公布。
4.《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四、保障措施。(三)加强监督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5.《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一)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3.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全社会
30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6号)四、公开重点(三)社会福利领域。加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政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的公开。
3.《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民发〔2022〕86号)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果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查的养老机构,并向社会公开。
全社会
31  涉农补贴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全社会
32  教育

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如学校、在校生、教师、汇总数据等;

民办学校基本信息、年检结果;招生学校简介、招生政策、范围;

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评优奖励标准及结果;

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管理信息;

重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教育督导信息;

校园安全管理信息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武政办〔2018〕102号)。
全社会
33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社会
34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审批监管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社会
35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流程》以及本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行业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社会
36市政服务市政服务领域办事指南、审批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全社会
37户籍管理户籍管理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社会
38新闻出版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社会
39城市综合执法工程建设管理等领域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处罚决定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全社会
40公共文化服务公开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辅导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文博单位名录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全社会
41旅游服务公开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旅行社名录,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旅游提示警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文明旅游宣传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全社会
42公共法律服务公开普法讲师团信息,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全社会
43食品药品监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信息情况,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市场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全社会
44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市场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全社会
45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监管、监督检查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全社会
46水利湖泊公开公共服务、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调度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全社会
47卫生健康政策文件、健康科普、监督检查、公共卫生服务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全社会
48安全生产公开隐患管理、应急管理、黑名单管理、事故通报、预警提示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
全社会
49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全社会
50救灾生产公开备灾管理、灾害救助、款物管理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
全社会
51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要政策文件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意见时间符合文件规定、提供便捷征集意见渠道、意见征集及采纳公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社会
52  交通运输  公开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等信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全社会
53建议提案办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年度办理总体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
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
步推动建议和提按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
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
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全社会
54政府会议本地区常务会议、党工委扩大会《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23〕7号: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
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
时公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鄂政发〔2023〕7号:省政府全
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
外,应当及时公布。
全社会
55政务督查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全社会
56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审计部  门对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全社会
57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社会
58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
工作报告、政府
决定事项落实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
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八)推进结果公开。各级
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
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
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全社会
59政府网站季
度抽查情况
外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各地区、各部门要至少每季度对本地区、本
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抽查不理不得低于
30%,每次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
全社会
60政府网站年
度工作报表
年度信息发布总
数、各栏目发布
数、用户总访问
量、服务事项数
和受理量、网民
留言办理情况、
平台建设、开设
专题、新媒体传
播、创新发展和
机制保障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
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
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
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
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全社会
61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
报告
行政机关主动公
开政府信息的情
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情况,因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
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工作
考核、社会评议
和责任追究结果
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
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
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社会
62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发布准确信息,
有效回应关切、
消除误解、澄清
疑虑,辟谣信息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
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
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
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
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
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合推送,扩大
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全社会
63意见建议受
理反馈情况
受理日期、答复
日期、答复部门、
答复内容、有关
统计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
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
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
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
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全社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