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范围 |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 设置,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联系 方式,负责人姓 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全社会 |
2 | 政府领导 | 姓名、简历、主 管或分管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 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全社会 | |
3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 表,财政拨款收 支情况表,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情 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 费支出表,本部 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 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 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 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 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 拨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 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 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 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 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 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 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 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 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 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开展情 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全社会 |
4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 文件 | 本地区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号、发布时间、有效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 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 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 全社会 |
5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包括本部门制定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通知公告,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6 | 政策解读 | 政策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 主要内容和解决 的问题等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 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 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 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 策解读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 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 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 全社会 | |
7 | 政策问答 |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通过问答形式开展解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 全社会 | |
8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 获取方式,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名称、办公地 址、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 号码、互联网联 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 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内容。 | 全社会 |
9 | 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 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 开政府信息的情 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情况,因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 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工作 考核、社会评议 和责任追究结果 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 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 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全社会 | |
10 | 规划信息 | 部门计划和总结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及相关政策。 | 全社会 | |
11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要政策文件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意见时间符合文件规定、提供便捷征集意见渠道、意见征集及采纳公开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 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 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 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第三 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 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全社会 | |
12 | 建议提案办 理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 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 步推动建议和提按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 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 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全社会 | |
13 | 政府会议 | 本地区常务会议、党工委扩大会 | 《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23〕7号: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 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 时公布。 《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鄂政发〔2023〕7号:省政府全 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 外,应当及时公布。 | 全社会 | |
14 | 政务督查 | 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全社会 | |
15 | 政府工作报告 | 发展规划、政府 工作报告、政府 决定事项落实情 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 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八)推进结果公开。各级 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 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 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 全社会 | |
16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 有效回应关切、 消除误解、澄清 疑虑,辟谣信息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 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 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 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 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 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合推送,扩大 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 全社会 |
17 | 意见建议受 理反馈情况 | 受理日期、答复 日期、答复部门、 答复内容、有关 统计数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 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 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 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 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 全社会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