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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分局

  • 2025-06-03 16:50
  • 来源: 人社分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
设置,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联系
方式,负责人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全社会
2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地区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号、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
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
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全社会
3其他主动公开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包括本部门制定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通知公告,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社会
4政策解读政策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
主要内容和解决
的问题等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
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
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
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
策解读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
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
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全社会
5政策问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通过问答形式开展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全社会
6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表,财政拨款收
支情况表,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情
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
费支出表,本部
门职责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
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财政拨
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表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
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
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
情况(与预算相比)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
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
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
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
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没有数
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全社会
7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行政许可外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
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全社会
8权责清单外链全社会
9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实
施情况
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
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
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
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
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全社会
10
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
获取方式,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名称、办公地
址、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
号码、互联网联
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
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内容。
全社会
11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
报告
行政机关主动公
开政府信息的情
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情况,因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
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工作
考核、社会评议
和责任追究结果
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
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
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社会
12  规划信息  部门计划和总结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及相关政策。
全社会
13  “双随机、一公开”  年度抽查工作计
划、抽查检查结果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规范涉
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录入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并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
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
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
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
正;发现问题,待后续调查处理;合格/不合格;其他情况。
全社会
14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要政策文件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意见时间符合文件规定、提供便捷征集意见渠道、意见征集及采纳公开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
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
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
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第三
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
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全社会
15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社会
16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社会
17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发布准确信息,
有效回应关切、
消除误解、澄清
疑虑,辟谣信息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
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
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
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
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
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合推送,扩大
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全社会
18意见建议受
理反馈情况
受理日期、答复
日期、答复部门、
答复内容、有关
统计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
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
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
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
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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