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范围 |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 设置,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联系 方式,负责人姓 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全社会 |
2 | 概况信息 | 人口分布 | 本地区人口概况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 区划等介绍性信息。 | 全社会 |
3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本地区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号、发布时间、有效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七条: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 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 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 全社会 |
4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包括本部门制定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通知公告,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5 | 政策解读 | 政策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 主要内容和解决 的问题等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 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 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 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 策解读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 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 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 全社会 | |
6 | 政策问答 |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通过问答形式开展解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 全社会 | |
7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 表,财政拨款收 支情况表,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情 况表, 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 费支出表,本部 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 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财政拨 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表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 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 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 情况(与预算相比)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 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 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 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 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没有数 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全社会 |
8 | 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 行政许可 | 外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 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全社会 |
9 | 行政处罚 | 外链 | 全社会 | ||
10 | 权责清单 | 外链 | 全社会 | ||
11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实 施情况 | 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 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 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 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 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 全社会 |
12 | 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 获取方式,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名称、办公地 址、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 号码、互联网联 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 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 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内容。 | 全社会 | |
13 | 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 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 开政府信息的情 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情况,因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 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工作 考核、社会评议 和责任追究结果 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 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 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全社会 | |
14 | 规划信息 | 部门计划和总结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 划及相关政策。 | 全社会 | |
15 | “双随机、一公开” | 年度抽查工作计 划、抽查检查结果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规范涉 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录入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并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 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 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 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 正;发现问题,待后续调查处理;合格/不合格;其他情况。 | 全社会 | |
16 | 确需保留的 证明事项清 单 | 本部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包括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9〕14号: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全社会 | |
17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收费主体 等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第二十六条:收费单位 应当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 体、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等 | 全社会 | |
18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要政策文件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意见时间符合文件规定、提供便捷征集意见渠道、意见征集及采纳公开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 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 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 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第三 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 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全社会 | |
19 | 户籍管理 | 户籍管理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全社会 | |
20 | 基层政务公 开事项目录 | 名称、内容、依 据、时限、主体、 方式、渠道、公 开对象等要素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 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 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 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 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 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 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 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 全社会 | |
21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 有效回应关切、 消除误解、澄清 疑虑,辟谣信息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 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 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 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 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 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合推送,扩大 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 全社会 |
22 | 意见建议受 理反馈情况 | 受理日期、答复 日期、答复部门、 答复内容、有关 统计数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 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 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 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 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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