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国家关于发展关键软件,建设开源体系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对《东湖高新区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3〕9号)进行调整优化,修订形成新软件十四条。
二、总体考虑
一是满足公平竞争要求,删除明显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房租补贴、营收补贴等条款;二是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当前软件产业发展趋势,突出“AI驱动”和“开源驱动”,重点增加对AI、开源生态建设等方向的支持;三是适应政策新要求,设置揭榜挂帅和重大专项等条款,进一步提升原有政策的执行效果和产业引领作用。
三、起草过程
一是调研起草形成初稿。先后组织多轮专题研讨会,邀请重点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研讨提出需求,结合高新区软件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学习借鉴深圳、广州、上海、杭州、成都等地最新政策做法,形成政策初稿。
二是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征求高新区相关部门意见,经充分研讨与沟通,对书面反馈意见进行吸纳。同时利用软件政策申报和兑现窗口期,进一步征求代表软件企业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优化修改。
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东湖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有关要求,《若干措施》已组织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政策牵引,夯实基本盘、打造新引擎,加速推动软件关键环节创新攻关,抢占软件新兴方向发展先机,推动全区软件业务收入规模朝3000亿元迈进,为武汉建设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五、创新举措
《若干措施》主要对现行区级软件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严格遵循工信部以“应用牵引、创新驱动、生态培育”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的要求: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突破,一方面对国家关注和“卡脖子”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给予倾斜支持,另一方面凸显AI对软件产业发展模式创新与变革的引领作用,增加专项支持条款。
二是强化开源生态建设,按照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国家开源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把握开源成为软件技术和产业创新主导范式的趋势,结合高新区开源鸿蒙、深之度、RISC-V等开源生态培育的实际需求,从开源技术创新、开源平台、开源原生应用开发、开源硬件适配应用等角度重点加强政策引导。
三是突出应用牵引效能,改变传统政策直接补营收、补房租等套路,重点突出市场导向、应用牵引,鼓励通过应用场景开放,打造示范案例、示范项目,以场景创新和应用落地推动企业发展和产业创新。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支撑,除保留原政策对人才、金融、活动等支持外,重点对软件园区建设予以倾斜支持,鼓励软件企业集聚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园区主体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五是注重政策招商协同,通过设置揭榜挂帅、专项攻关等政策条款,增强普惠政策的灵活性和吸引力,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政策支撑。
六、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更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更聚焦重点方向和国家战略,分为四个部分,全文共14条:
(一)第一部分:支持软件产业重点领域突破(共3条)
一是持续巩固高新区在发展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领域的全国领先优势,鼓励企业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国产替代”解决方案和产品,分别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工业软件等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予以政策支持。
二是加快布局AI,作为带动软件产业下一阶段规模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牵引诞生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光谷模型。从供给端鼓励企业积极拥抱AI,开展模型研发、训练、调优,从需求端结合光谷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展AI试点应用,加速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分别对模型或算法备案、算力使用、模型研发、试点应用4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二)第二部分:鼓励软件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共2条)
一是鼓励软件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企业参评各类荣誉奖项、发布首版次产品,进一步提升企业行业影响力,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一批全国知名的“光谷品牌”。分别对软件企业获评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软件百强、入选首版次等予以奖励。
二是推动“以硬生软”,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独立成立软件公司,促进软件从面向企业内部使用到输出行业解决方案,对剥离成立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第三部分:支持软件开源生态建设(5条)
第三部分主要聚焦开源生态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在鸿蒙、深之度等已沉淀的基础优势,通过抢占产业发展先机,率先制定专项条款支持,尽快形成企业集聚和生态繁荣,推动高新区打造全国知名的开源生态发展示范高地。
结合开源生态培育的实际需求,政策主要围绕企业最为关注的“五要素”,即开源产品、开源平台、开源软件、开源硬件、开源应用设立支持条款,分别对开源二次发行版、开源平台(社区、代码托管等)建设、开源原生应用开发(移动端和PC端)、开源硬件适配、开源示范应用打造予以支持。
(四)第四部分:强化软件产业要素支撑(共4条)
一是顺应软件产业智力密集型的行业特点,支持软件企业扩大人员规模、提升员工技能,分别对人才集聚和开源人才培训予以补贴。
二是支持现有软件园区“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解决园区零散化、同质化等发展问题,按照“一软件名园+多专业园区”的模式,引导软件园区找准定位,对获批中国软件名园和挂牌特色园区予以奖励。同时新增园区运营奖励并提高上限,进一步发挥园区运营主体的积极性。
三是发挥金融助力效能,结合软件企业轻资产的特点,通过政策鼓励各类机构为软件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融资、信用担保等提供服务。
四是持续支持软件活动举办,释放活动对软件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大活动+小赛事”双轮驱动的思路,分别对参会规模大、有影响力的活动和各类创新大赛予以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作用,构建“部门协同、政企互动”的协调运行机制,形成全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人才等的资金支持,完善竞争性分配与普惠性支持相结合的支持方式。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及时听取企业关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政策动态调整优化。
八、政策咨询
政策相关问题,请咨询企业服务局(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电话:655633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