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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0 11:2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湖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东湖高新区政务网站作为本地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始终致力于及时、准确地发布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重要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98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12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04条,其他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19条。对重要政策措施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音频等形式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共发布政策解读3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策问答、回应关切、来信公示等方式主动公开28条。通过“中国光谷”、“光谷政务”公众号等光谷融媒体矩阵影响力共发布信息14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13件。在答复过程中,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东湖高新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东湖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发布能力、服务能力及影响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东湖高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本年度废止失效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探索东湖高新区特色亮点。增设光谷“光子号”空轨专题,展示技术创新和复刻站点风貌,让公众感受前沿交通魅力。开设低空经济服务窗口专题,整合无人机七大核心环节,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便捷服务。新增光谷普法专栏,以案例和双语读本解读法律知识。新增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专题页面,整合办事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与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服务效能。2024年东湖高新区在第二十三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国家级高新区网站排名第3位。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考核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考核,全面把关审核、监督、评估,构建高效政务公开体系;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信息发布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7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14

行政强制

33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8.280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94

16

0

2

0

1

12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2

0

0

0

0

0

2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3

2

0

2

0

0

46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5

0

0

0

0

0

2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8

0

0

0

0

0

8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

0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1

0

0

0

1

1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4

4

0

0

0

0

4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

0

0

0

0

0

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56

0

0

0

0

0

5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5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8

0

0

0

0

0

68


(七)总计

1391

12

0

2

0

1

140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4

0

0

0

0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1

3

6

30

16

6

0

4

26

2

0

2

5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先进单位的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是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东湖高新区收到市政府交办的议提案共92件,包括全国政协提案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提案2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市政协提案35件、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向市长所提建议1件、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主要意见和建议4件。其中,主(承、分)办件36件,会办件56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设置“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公开工程建设领域、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情况,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增强公共服务透明度。同时新增“交通领域”、“水利”栏目,集中发布相关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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