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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2-08 15:18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紧扣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工作,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4条。突出做好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建设完善“惠企政策”“减税降费”等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各类政策128条。加强政策问答平台建设,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回复信息21条。积极开展32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2022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3件,上年度结转31件,共计804件。其中予以公开278件,部分公开133件,不予公开74件,无法提供203件,不予处理的8件,其他42件,本年度办结73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6件。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系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策文件库集中动态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针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布局优化,集成设置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网上服务、互动交流、世界光谷六大版块。充分利用微信“中国光谷”“光谷政务”等公众号影响力,2022年融媒体矩阵13个平台发稿超6200条,可统计总点击量破1.6亿,全网粉丝总量突破192W,产生了一批100W+、10W+爆款产品,向光谷、省市、全国乃至全球发出主流声音。“中国光谷”微信公众号入选2022年“湖北百佳新媒体账号”。2022年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网站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第六名。

(五)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测评机制,举办集中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突出问题,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切实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4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99

行政强制

95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0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2

5

0

1

4

1

  7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5

1

0

0

2

0

  2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0

1

0

1

0

1

  1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2

0

0

1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3

0

0

0

0

0

   2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6

0

0

0

0

0

   2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8

1

0

0

0

0

  1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0

0

0

0

0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7

0

0

0

0

0

   27

(七)总计

  728

5

0

1

3

1

  7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5

0

0

0

1

0

   6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1

8

1

15

1

1

0

3

5

4

0

1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强化。

改进方向:一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创新举措等方面的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积极使用图片、视频、动漫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多元化解读,激发群众阅读热情,增强政策传播效能。

二是加强全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利用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增强全区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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