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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31 09:38
  • 来源: 政务和大数据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主动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各类规划信息、发布预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走深走实。2023年度,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63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61其他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59

(二)依申请公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持续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把做好依申请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规定,自收到依申请公开后,第一时间安排所属单位专人处理,明确答复时限,确保答复准确、及时。2023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60件,上年度结转66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规划信息等方面,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常态化按月度排查栏目信息,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错链和空白信息及时清理检查月度更新栏目信息补充发布情况。定期更新规范性文件规范备案信息和清理结果信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本年度废止失效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不断规范完善网站建设,提供在线检索功能和政府网站无障碍化、适老化等智能化服务水平,确保各个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的要求。政务服务大厅、各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均按要求设立窗口,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依申请公开等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工作,充分利用中国光谷”“光谷政务光谷融媒体矩阵影响力,全年各平台发稿超7000条,可统计总点击量破1.7亿,全网粉丝总量突破250,产生了一批点击量超10010爆款产品,向外界发出光谷主流声音,多次获武汉新闻奖等重要奖项。

(五)监督保障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信息发布考核内容,强化信息发布考核工作,严格在发布审核、过程监督、完善评估上全流程把关,形成运转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扎扎实实地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2023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46

行政强制

33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31.70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55

3

0

2

0

0

10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6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6

2

0

2

0

0

4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4

0

0

0

0

0

23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0

1

0

0

0

0

1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99

3

0

2

0

0

9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22

0

0

0

0

0

22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栏目信息发布规范性仍需提高存在个别时效性问题存在格式错误和错别字。

改进举措一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培训,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督导。进一步优化问题通报及考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问题的发现、联络、协调和督促,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是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收到市政府交办的议提案共75件,包括“两会”期间议题案74件,闭会期间议题案1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3件、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1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30件。75件议提案已严格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并获得代表、委员们的肯定与积极评价,做到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等领域的级行政主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具体经办人进行专题讲解与业务培训,分类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水平全面规范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走向深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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