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形式 | 检查频率及覆盖范围 | 对同一企业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1 | 豹澥街道办事处 | 是否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 | 企业临街门店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
2 | 招牌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 企业临街楼栋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
3 | 是否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
4 | 豹澥街道办事处 | 是否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5 | 是否依法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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