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形式 | 检查频率及覆盖范围 | 对同一企业的年度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1 | 九峰街街道办事处 | 招牌标识设置是否符 合规范 | 企业临街楼栋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 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2 | 是否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
3 | 是否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
4 | 九峰街道办事处 | 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
5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散装油销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加油站;燃气站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 |
6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 | 涉及修理、器械加工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
7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等 | 餐饮企业、食堂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食品安全法》(2024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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