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形式 |
检查频率及覆盖范围 |
对同一企业的年度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1 |
九峰街街道办事处 |
招牌标识设置是否符 合规范 |
企业临街楼栋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 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2 |
是否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
3 |
是否遵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
4 |
九峰街道办事处 |
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
5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散装油销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加油站;燃气站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 |
6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 |
涉及修理、器械加工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
7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等 |
餐饮企业、食堂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食品安全法》(2024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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