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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形式 |
检查频率及覆盖范围 |
对同一企业的年度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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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峰街道办事处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散装油销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加油站;燃气站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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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 |
涉及修理、器械加工等企业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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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证上岗;使用燃料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等 |
餐饮企业、食堂 |
现场检查 |
不高于1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覆盖街道全辖区。 |
每年不超过12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食品安全法》(2024年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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