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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清单

  • 2025-03-12 10:58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清单

填报部门: 卫生健康局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形式

检查频率及覆盖范围

对同一企业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依据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单位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

2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3

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场所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六条

4

对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托幼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第四条第一款、

第五条第三款

5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学校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原卫生部令第1号公布) 第二十八条

6

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7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8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9

对中医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

10

对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三条

11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

12

对护士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护士条例》第五条

13

对医师执业活动活动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

14

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15

对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16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八条

17

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六条

18

对医疗美容服务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19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20

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第四条、第二十九条

21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服务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22

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4号)第四条

23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行政检查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24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25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26

对职业病防治、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27

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华责任单位、经营单位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8

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监督检查

放射诊疗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

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1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单位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027-65563449

10538106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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