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人社分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
检备字〔2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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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盖章) |
发起单位 |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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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单位(如有)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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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 |
2026年3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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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划名称 |
人社分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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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备案材料 |
(二)行政检查计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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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承诺 |
此文件文本已由本单位校对,确认无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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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任玉衡 联系方式:027-67880227 2026年3月30日 | |
附件 2
人社分局日常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文本
填报单位(盖章):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填表时间: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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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比例 |
检查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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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新业态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6号) |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新业态领域企业 |
重点检查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遵守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规定等内容 |
现场检查 |
1年1次 |
20% |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手段对新业态企业进行抽查,提前发现劳动纠纷风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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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用人单位 |
重点对用人单位线上自主申报的各类劳动用工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遵守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规定等内容 |
主要采取线上审查方式开展,对于部分重点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检查 |
1年1次 |
用人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全面审查 |
通过线上书面审查,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年度检验,引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预防劳动纠纷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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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治理欠薪专项行动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欠薪问题的相关用人单位 |
重点对存在欠薪投诉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进行集中查处。 |
现场检查 |
1年1-2次(根据国家或省、市安排,可分夏季、冬季开展) |
对所有欠薪投诉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查实的欠薪问题进行处理。 |
通过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好关键时段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与社会平安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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