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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分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及日常检查计划文本

  • 2026-04-01 13:45
  • 来源: 人社分局

附件 1

人社分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

字〔20261

报送单位

(盖章)

发起单位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协同单位(如有)

报送日期

2026年3月30日

检查计划名称

人社分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报送备案材料


(一)行政检查计划备案表;

(二)行政检查计划文本

报送单位承诺

此文件文本已由本单位校对,确认无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玉衡      联系方式:027-67880227

2026年330


附件2


人社分局日常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文本

                                                                                           

填报单位(盖章):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填表时间:20263月31日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检查比例

检查必要性

1

对新业态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6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新业态领域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遵守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规定等内容

现场检查

11

20%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手段对新业态企业进行抽查,提前发现劳动纠纷风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2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用人单位

重点对用人单位线上自主申报的各类劳动用工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遵守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规定等内容

主要采取线上审查方式开展,对于部分重点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检查

11

用人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全面审查

通过线上书面审查,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年度检验,引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预防劳动纠纷问题发生。

3

治理欠薪专项行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欠薪问题的相关用人单位

重点对存在欠薪投诉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进行集中查处。

现场检查

11-2次(根据国家或省、市安排,可分夏季、冬季开展)

对所有欠薪投诉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查实的欠薪问题进行处理。

通过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好关键时段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与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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