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产业园区:
为优化武汉市文化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特色和集聚能级,现根据《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扶持实施办法》(武文产文〔2023〕2号),组织开展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请各园区对照实施办法,认真准备以下材料:
1.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申请报告。
2.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申请表。
3.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4.园区内规上文化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5.园区根据实际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用无突出棱边材料左侧装订成册,封面可以写明申报园区名称,但不标注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违反本项要求不予受理。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东湖高新区科创局(2号楼4010办公室),申报材料扫描PDF发送至295824633@qq.com。
联系电话:67880359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1.《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扶持实施办法》(武文产文〔202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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