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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5-07-15 18:58
  • 来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相关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主体一般要求为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的申报主体一般要求为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本次申报暂不要求必须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近3年内(20221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申报材料请附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以及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的企业承诺)。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附件3“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申报材料。需重点关注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工业设计前三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要体现工业设计相关数据。特别是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要求提供工业设计中心的独立审计报告,非企业常规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二)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要有成立独立工业设计中心的证明文件;

(三)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要求符合《认定办法》附件6之说明4关于工业设计及相关学科的界定

四、申报书编制提示

(一)请认真阅读《认定办法》第六、七项条件和主要评价指标,以及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内容,逐项响应各项条件,不能漏项。

(二)申报书建议做好总目录和附件分目录,关键数据指标应便于评审专家快速查找,建议对照《认定办法》主要评价指标逐项提供佐证材料,编制表格清单并标明所在页码。

(三)申报书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请勿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申报主体名称。

各申报企业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于2025730中午12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请表见附件1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7号楼7018办公室)电子材料:对应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含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咨询电话:67886135

附件1 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

附件2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 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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