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自贸〔2025〕1号),现面向东湖高新区内,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的企业开展2025年度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以政策各条款具体要求的支持对象为准。政策支持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因拒绝整改风险隐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等情形的企业将不予支持。
二、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月6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政策申报条款见附件及申报平台系统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4.政策实施细则中各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本次商贸业政策申报采取全流程线上无纸化申报,请于政策申报周期内(8月24日—9月6日)登录申报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申报系统网址:www.hbkcgyl.com,操作指引见附件。申报平台技术问题请加QQ652934328。
六、特别说明
同一支持对象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当年通过审核的项目拟支持金额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时,采取等比例下调方式执行。
政策答疑咨询电话:027-65563219
附件:1.政策申报手册
2.申报承诺书
自贸改革创新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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