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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打造新时代创新创业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5-09-02 09:00
  • 来源: 科创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光谷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发扬传承光谷创新创业优良传统,在新时期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现制定如下措施。

打造关山大道创新原点建设原点智绘等一批地标项目,塑造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名片。升级关东工业园、光谷创业街、光谷步行街等一批传统园区街区,打造功能完备的中试验证集聚区和充满活力的创业孵化集聚区。完善东湖创业中心、光谷创咖等一批孵化器的投资功能,让创投基金与园区深度融合。对关山大道片区的创业孵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每个载体3年累计最高支持500万元。

、打造十万方租加速营鼓励产业园区、孵化探索减免租金+服务+投资的孵化模式,为优质创业项目提供最高3年的零租金入驻空间。对参与打造零租加速营的国孵化器,在年度绩效评价时予以加分。对参与打造零租加速营的民营孵化器,择优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

、支持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贷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贴息支持。

、围绕创新源头打造创投基金围绕高校院所、湖北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试验证平台专业孵化器、龙头企业组建创投基金,加强创业项目在概念验证、天使、VC三个阶段孵化,鼓励国有企业出台关于投早投小的奖励制度对单支规模在4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民营基金,国资可择优配资。

、培育大学生浓厚创业氛围。制定遴选细则,联合高校通过创业大赛等形式遴选大学生创业明星项目。设立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按照“5+5+10”模式分阶段资助。在项目准创业阶段支持5万元,通过6个月产品原型考核及完成首个客户验证后支持5万元,稳定经营、带动5人及以上就业后拨付10万元

、按照拨转股模式支持高水平创业种子项目。制定遴选细则,遴选高校教师、医生、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创业项目。设立每年3000万元专项资金,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按照拨转股模式资助。在项目原型开发阶段拨付50%,进展到市场认可的技术里程碑阶段拨付50%,进展到市场融资时将前期支持资金按市场价格转化为投资或按事先约定退出。

、提升孵化器专业能力。每年开展高质量孵化器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垂直领域产业孵化器,高能级研发机构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器,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型孵化器,社会机构与产业园区合作运营孵化器,对符合卓越孵化器条件的,给予3年最高2000万元奖励。

、支持创业品牌活动承办。支持承办符合东湖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助推硬核科技企业成长的活动,对审核通过的活动,按照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实际费用后补助。本地活动单场最高支持20万元,外地活动单场最高支持30万元,单个机构年度累计最高支持50万元。鼓励创新主体发挥企业培育长效作用,对完成项目发掘、推荐参加光谷青桐汇平台路演、资源对接全流程的机构,每年最高累计奖励10万元。

九、支持建设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对在东湖高新区内双一流高校周边或大学科技园内首次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择优按上年度对外服务收入的30%给予运行补助,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周期不超过3年。运行期间,支持享受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政策,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开展验证并转化落地。

十、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平台。对在东湖高新区内双一流高校周边或大学科技园内首次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中试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择优按照上年度新增中试设备和对外服务收入的30%支持,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周期不超过3年。运行期间,支持享受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政策,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开展中试并转化落地。

十一、建设全球技术交易服务网络。完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模式,支持具有国家牌照资质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光谷设立分中心。对获得市直相关部门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且在光谷落地的机构,首年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启动经费最高300万元支持,第二、三年根据运营情况,分别给予最高250万元、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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