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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30 15:15
  • 来源: 滨湖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区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标准、强化培训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发布,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办始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街道办主动公开若干件;2023年2月16日在政务网平台发布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6月19日在政务网平台发布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同时,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武新管财[2017]2号)文件要求,以固定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在13个村和1个社区每季度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累计公开56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街道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滨湖街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对街道年度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考评情况以及其他需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街道财政预决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现有的居民投诉渠道,优化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端口,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3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街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街道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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