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2025年行政执法年度分析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城管局上下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主线,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现将高新区城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执法人员配备与法制建设
深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筑牢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根基。据统计,城管局现有执法人员共计28人,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7人,其中20名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5名人员持监督证、2名人员持林业执法证。根据执法业务及专项领域分配专职执法人员,通过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实现城管执法事项全覆盖。
城管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为着力点,狠抓法制审核关键环节。法制科设立多个法制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与流程规范,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合规性。2025年已实现城管局各执法业务口案件法制审核率100%、重大案件合法性审查率100%。在此基础上,城管局积极探索引入外部专业力量,由坐班律师对重大、复杂案件提供针对性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实现了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政府公信力。
(二)行政执法能效
持续深化“刚柔并济”执法理念,推动“共情执法”落地见效。城管局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和严管重罚相结合,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共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68件,其中一般案件184件,当场处罚案件984件,处罚金额6,640,752.69元;共计下达责改决定书1906份。执法办案总量同比增加784.4%,处罚金额同比增加339.5%,实现了13类城管执法专项全覆盖。对涉及市容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勇于亮剑,对首次违法、相对人主动纠错、危害轻微的行为优先运用警示教育、限期整改等包容审慎监管的方式,给予减轻处罚14起、免于处罚157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法制培训情况
强化法制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与水平。科学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列出全年重点培训清单,对内加强法治思维灌溉,对外为各街道提供法律建议与业务支持。全年围绕城管赋权执法、街道履行城管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城管领域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及“首违不罚”清单运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务、城管(林业)执法领域“行刑衔接”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活动9次,参训规模达600余人次。发挥正面典型指导案例示范作用与反面败诉案件纠错警示作用,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分享会,提高执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核心力”。
(四)涉企行政执法情况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执法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委安排部署,制定了《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了工作专班及工作小组。紧盯执法、监管、政策清理三个领域8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梳理了2023年以来信访举报、“12345”投诉、双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督办、巡视巡察反馈等关于涉企诉求方面的群众投诉50件,查阅执法案件580件,发现问题3个并及时进行了整改销号,未发生负面典型情况,保障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外,城管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提高执法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结合涉企执法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按照节点完成行政检查8次,重点加强了环卫、林业、燃气等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作业流程,同时配合市场监督局开展了多项企业监管现场检查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和不足。
1.执法队伍法治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对执法案由及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了解不够透彻,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专业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2.联合执法与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管理在部分领域存在职责交叉不明、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动响应不畅等问题,影响了综合执法合力的形成,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末端管控压力和执法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着力“强基淬炼”,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推行“每月一学”的学习制度,聚焦“以案学法”、城管执法实务、城管领域常用法律、实际典型案例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切实提升城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执法队伍。同时创新法制培训模式,邀请区检察院、专职律师等外部专业力量开展专题授课,在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2.持续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活动,邀请驻局律师参与评查,给出专业化评分意见,通报评查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
3.聚焦顽疾综合治理,构建长效化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健全与规划、建设、交管等部门的常态化执法协作机制,特别是渣土车监管、农贸市场卫生秩序、停车设施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涉及城管与多部门执法领域交叉的专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强化跨部门合作,从源头处减少管理矛盾。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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