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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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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更新调整。

一、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公安分局每年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制发《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区公安分局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规范性文件;

(三)区公安分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情况;

(四)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s://www.wehdz.gov.cn/)上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s://www.wehdz.gov.cn/);

(2)区公安分局公告;

(3)新闻媒体。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政府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或者在实施前予以公开;有效期内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保存至少2年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对《目录》内没有明确但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公开,区公安分局将按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

(2)受理机构

区公安分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区公安分局警务指挥处,联系电话: 027-50777092,传真:027-50777092,联系地址:武汉市大学园路8号,邮编:430223

(3)申请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该《申请表》可以在本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4)申请方式

①当面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向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指挥处当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委托应当提交相关委托手续)。

②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警务指挥处(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393800  ,邮政编码:430223)。

(5)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机关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权利人申请的内容给予答复;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东新公安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行使监督权。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

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备注

请按照“一事一申请”的方式填写。


附件: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