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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5 15:00
  • 来源: 关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区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标准、强化培训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发布,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先后针对街道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公开各类信息2条,其中主动公开街道财政预决算2条。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关东街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书面申请13件,已办结14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计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总计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复议后起诉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中,结果纠正3件,尚未审结1件;复议后起诉1件中,结果纠正1件。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街针对政数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中出现的错敏词进行修改,对涉及个人隐私、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按照绩效评估指标对我街公开信息查漏补缺,自查整改数据同源情况;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扎实推进我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化、全面化。

(五)监督保障2023年,我街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和街道办有关规定,对街道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集中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同时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3年,关东街道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街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结转上年度4件,自然人14件,商业企业0件,已按要求办理14件,0件尚未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3

0

1

4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通过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1.强化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和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数据等。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突出重点;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紧密协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效率。

2.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便民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落实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广泛应用,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府公报电子版和数据库建设,以降低公开成本,提高公开效率,便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信息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关东街发放低保金2566635.2元,其中低保春节慰问金179812元,发放2587人次,孤儿生活补助44640元,其中春节慰问3640元,发放24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21000元,其中春节慰问9100元,临时救助139731元,发放71人次,助学金28000元,救助困难学生12人次,另发放低保边缘户春节慰问5400元,发放48人次,合计发放社会救助金290.54万元。

2023年,关东街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发放1236人次、15.34万元;重度护理补贴发放4108人次、41.08万元;服药补贴发放680人次、10.2万元;高龄津贴1871200元,发放5542人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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