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运行机制,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花山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4号)有关要求,制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根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制发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目录》中确定的街道办事处相关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包括: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为www.wehdz.gov.cn。
(2)公报、新闻发布会等。
(3)街道办事处电子显示屏幕、宣传栏等。
3、公开时限。街道办事处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对《目录》内没有明确但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公开,街道办事处将按依申请公开程序受理。
2、受理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7-87631472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土吴路花山大厦
邮政编码:430076
3、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可复制,也可从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
(2)申请方式。《申请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3)申请处理
①登记。办公室将收到的《申请表》登记、编号,并按照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责提出拟办意见,经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批后,分送相关科室办理。
②答复。街道办事处将及时按要求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花山街道办事处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