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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4 11:00
  • 来源: 人社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条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人社分局”)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系按照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要求,汇总人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按要求已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wehdz.gov.cn/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人社分局积极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光谷政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专区及办事窗口等多种途径,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其中人社分局通过东湖开发区政务网全年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2条。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双随机、一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等重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人社分局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社分局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在“光谷政务”平台信息的审核申请及发布程序,丰富发布内容。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度按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社分局作为市人社局在东湖高新区派驻机构,本年度未制定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56件。人社分局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无行政事业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人社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人社分局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分局政府信息的公开的范围不够广,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对此,人社分局将通过制作图文教程、更新办事指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光谷政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专区等政务新媒体功能,提高宣传质量,打造全媒体宣传格局。加强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障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就业资金、就业培训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3年度,人社分局全力保民生稳就业,加大就业惠民策信息、补贴资金的公开力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对高新区人力资源机构年审、企业社保缴纳工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信息,以及为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安薪示范项目”建设均及时公开公示。



人社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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