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附件DBJ24420100003447148 面碗、XBJ24420142484345932 红底圆盘、XBJ24420142484346014 圆盘、XBJ24420142484346061 菜碗、XBJ24420142488133839 泥鳅、XBJ24420142488133860 黄颡鱼,共计不合格报告6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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