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余波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局长,免去其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刘佳雄同志任共青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黄爱兰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江腾起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副总经理的免职,请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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