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吴学军同志中共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高林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李闽同志中共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凡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委员,职级不变。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工 作 委 员 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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