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万凌同志兼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田丰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彭飞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夏小平同志聘任为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副处长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车寅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处副处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翔同志聘任为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聘期按规定执行。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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