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
经研究决定:
董辉武同志任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张磊同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徐建同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万红同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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