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夏小平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处二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专员(副处长级)职务;
聂宗萍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正处二级;
罗汉平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正处二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副局长职务;
熊莺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处二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红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正处二级;
张新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正处二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朝晖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正处二级;
任家旺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正处二级;
李梦容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处一级,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述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街道办事处副处一级;
李淇同志晋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处二级。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