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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25-08-01 14:30
  • 来源: 组织部

党工委管委会各职能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高科集团、葛化集团、各区属国企党委:

    经研究决定:

    阳光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丽君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静茹同志聘任为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珊妮同志聘任为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徐春燕同志聘任为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蔡正喆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麻莉佳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雅玲同志聘任为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唐晓瑜同志担任人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刘琼俐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中心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柯灿同志任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行政职务的任职,请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副主任的任职,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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