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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德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2025-10-16 16:20
  • 来源: 组织部

党工委管委会各职能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高科集团、葛化集团、各区属国企党委:

经研究决定:

免去何德春同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胡世猛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副处一级;

吕世公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飞同志聘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仁海同志聘任为武汉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刘海庆同志任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相当正处层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副局长职务、副处一级;

聘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行政职务的任免,请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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