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889595/2024-2622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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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武新规〔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4版)的通知》,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经营主体不予处罚,现依法对外公示该文件及政策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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