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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5-05-23 17:33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东湖高新区今年职称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半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工作,且近一年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东湖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海外高层次等外籍人员

(三)在东湖高新区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职改办〔20185号)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层次申报人员,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是否高层次人才认定一栏选择,高层次人才不得重复认定

(五)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执行近年来湖北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可自行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栏目: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

暂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均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

三、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逐级申报。(援藏、援疆、特设岗及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人员除外)。

(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区内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

(三)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中央在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的,应按照《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委托评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批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23年及之后),填报时在系统是否有近三年的水测成绩,选择对应年度,水测成绩填合格;水测免试政策仅当年有效,2025年水测免试人员成绩栏填免试,高评办通过申报系统自动比对。依据属地管理”“单位推荐原则,在东湖高新区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东湖高新区高评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二)在武汉市外取得职称证书后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先进行外地调入认定方可在我区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三)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四)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申报平级转评(以考代评除外)。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时,原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业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转评晋升,同一年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五)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六)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

(七)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2025年度申报过起点职务认定或在省内参评过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此次评审。

五、申报方式

2025半年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

1.单位注册。申报个人所在单位提交单位用户账号开设申请表(见附件开户注册申请表”),用系统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完成单位注册。已开通过账号的单位,若上级单位不属于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须重新申请注册,备注开通部门账号。

2.个人填报。申报个人通过浏览器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申报信息中评委会名称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送至所在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信息审核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数据录入必须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

3.单位审核提报。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审核人应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线上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职称申报者所在单位是申报材料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是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高评办收到单位推送的材料后,在线进行复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三)报送纸质材料

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光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大厅。

六、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相关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见附件),A4双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内容,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推荐单位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盖章。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信息审核一览表》5份(见附件),此材料需A3正反两面打印,推荐单位需签字并盖章

3.《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原件1

4.《单位公示证明》1

5.《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推荐表》1份,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申报高层次人才提供)。

6.转评、破格(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表原件,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转评、破格人员需提供)。

7.荣誉证书、业绩成果、专利、论文、现任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系统未上传的或无法线上查验的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或盖章复印件(供线下查验)。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破格、平级转评)。

2.参评审阅的业绩材料,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相关纸质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中级认定(起点职务认定)线下提交材料只需提供1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3份《中级起点职务认定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硕士以上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优先申报起点职务认定(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504/t20250428_2574840.shtml

七、报送材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523日至63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

2025523日至69日17:00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5611日至6月20

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送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职称窗口(高新大道770号光谷人才大厦)。

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7-65523202027-65523231

八、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高级职称申报费用400/人,中级职称申报费用200/人,报送纸质版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评审费由光谷人才集团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请各企业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电子职称证书办理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纪律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报送至用人单位。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并将推荐结果和推荐个人一览表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签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5年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http://www.wehdz.gov.cn/。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区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职称评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不收取除报名费之外任何费用,请申请人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附件:

申报材料附件.zip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申报视频:

https://www.ovc-talent.com/second/NewsDetail?id=1795623906864578561


湖北省职称系统常见问题说明:

https://mdes7odt7p.feishu.cn/docx/Tj7UdIlCvo6xC4x0UcGcWxa5ng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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